2015年国家公务员多地开课!
更新时间:2015-12-03 关注: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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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公务员局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 |
发布日期:1413215981 | |
为满足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15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5日至1996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201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应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央直属市(地)级机构职位、县(区)级及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0%左右的职位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报考人员在2014年10月14日后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考简章》: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以下简称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5 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 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 新华网(http://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http://www.china.com.cn)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rss.gov.cn) 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scs.gov.cn) 中青在线网(http://www.cyol.net) 新浪网(http://www.sina.com.cn) 搜狐网(http://www.sohu.com) 中华网(http://www.china.com) 中国教育在线(http://www.eol.cn) 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主要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5)进行网上报名。也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http://www.mohrss.gov.cn)或国家公务员局门户网站(http://www.scs.gov.cn)上的相关链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0月15日至26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4年10月15日8:00至24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4年10月24日18:00至26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查询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4年10月28日8:00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2日9:00至7日16:00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直接与当地考试机构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各省(区、市)考试机构的网址和咨询电话将于2014年11月1日以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4年11月24日10:00至29日12:00期间,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旅游局、全国友协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请在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 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网站分别查询。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具体安排为: 11月30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1月30日下午 14:00-17:00申论 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 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时间为: 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5年1月10日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考试成绩也同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 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等,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7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进行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 报考中国民航空中警察空中执勤职位且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的人员,面试前进行体检和体能测评,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面试。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用航空局政府网站(http://www.caac.gov.cn)和考录专题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非通用语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笔试合成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招录机关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
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4年面向社会统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制定如下招考简章。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4732人。其中:省直单位261人,省属监狱系统595人,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400人,省辖市直单位944人,县(市、区)直单位715人,乡镇机关1817人。 乡镇机关还将面向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的优秀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及大学生村干部)招考200人,具体录用计划待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确定。 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要求详见本简章后附的《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9年8月18日至1996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8月18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4年12月31日连续任职满3年的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招考职位明确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人员,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考省直单位,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的市以下单位,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县(市)的县以下单位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考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地税系统驻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的市以下单位,永城市、新蔡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新蔡县的县以下单位的,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省直单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4年8月18日8:00至8月22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省人事考试中心0371—66321973、66321991。 (2)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报考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4年8月24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9月23日8:00至9月27日16: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2.报考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济源市的市以下单位的,请登录有关省辖市确定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查阅具体报名办法和程序,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巩义市、兰考县、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固始县、鹿邑县等县(市)的县以下单位的,分别随郑州市、开封市、平顶山市、安阳市、新乡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进行报名。有关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见《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附件2)。 (二)现场报名 报考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市直单位和所属的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三门峡市、商丘市、驻马店市的市以下单位的,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于2014年8月20日至8月22日每天8:00至16:00到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报考永城市、新蔡县等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新蔡县的县以下单位的,分别随商丘市、驻马店市进行报名。有关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见《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附件2)。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每张报名表贴2张)。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交由本人服务所在地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证明,各省直管县(市)大学生村干部证明由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出具。证明内容包括:大学生村干部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本人入伍通知书、退伍证。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填写《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填写《河南省2014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附件4)一式2份;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填写《河南省2014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5)。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填写《河南省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附件6)一式2份。《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河南省2014年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河南省2014年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定向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和《河南省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由报考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由相关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确定并通知报考者。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四)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五)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乡镇机关及贫困县县直单位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省直有关单位或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单位的,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4年8月25日8:00至8月26日18:0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办理免缴费用的手续。报考各省辖市市直单位和所属县(市、区)直单位、乡镇机关,各省直管县(市)直单位和所属乡镇机关,及省地税系统驻各省辖市市以下单位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的时间和办法由有关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确定并公布。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为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有关本次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省直各招考单位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也确定了相应的专用网站,用于发布与本地、本单位有关的考录信息,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报考者关于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请向省直各招考单位或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进行咨询。各地、各单位咨询电话见《河南省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咨询电话及报名地点》(附件2)。 (八)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4年9月27日上午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测试申论。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