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办案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更新时间:2015-12-03 关注:443
根据工作需要,经济源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办案辅助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招聘一批高素质人员充实到检察机关,增强办案力量,提高办案水平,更好地服务济源经济社会发展。
二、招聘数量
公开招聘办案辅助人员20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
2、遵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热爱检察工作;
3、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参加笔试人员最高成绩论;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劳动教养的。
3、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4、因违法正被立案审查或因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依据本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在济源市就业服务网、济源市考试中心网、市人社局服务大厅大屏幕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9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济源市大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华新桥南150米,沁园劳动保障所南临)现场报名。
报名费:30元/人。
咨询电话:0391-6696281。
2、报名资料:
(1)《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公开招聘办案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并提交本人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提交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提供相关证书及复印件两份。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的,即时终止报考人员招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及面试两个环节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涉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知识、申论等方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9月20日9:00-11:00。
笔试地点:济源市高级技工学校(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100米)。
应聘者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进场考试。
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与招聘职位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9月22日在济源市就业服务网、济源市考试中心网进行公示。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和济源市大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组织,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15年9月23日8:30开始。
面试地点:济源市黄河路东段368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4楼会议室。
应聘者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进场考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咨询电话:0391-6830011。
3、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后报考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9月24日在济源市就业服务网、济源市考试中心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报考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组织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报考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体检时间:9月25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用人单位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七)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八)聘用
由济源市大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岗。派遣合同期限三年,派遣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九)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济源市最低工资标准,享受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
1、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
地址:济源市黄河大道东段368号
联系电话:0391-683001113569187788
联系人: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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