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更新时间:2016-03-14 关注:445
为完善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新进人员素质,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经安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为安阳市人民医院等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3名。为切实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2015、2016年非在职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违反原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第6号部长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2月15日,在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www.chinasyks.org.cn/c/default.aspx)、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ay.hrss.gov.cn/)、安阳市卫生信息网(www.aywsxxw.com)、丁香人才网和《安阳日报》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陆中国事业单位考试网,实行网上报名、查询、交费、打印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8:00至3月11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可在2016年3月7日8:00至3月11日17:30期间登录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jpg格式,高度105至160像素内,宽度75至120像素内,大小20KB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应聘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报考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者务必牢记。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人员,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并下载打印《2016年安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报考非医学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足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次日上午10: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无符合岗位条件或不愿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专业相一致,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按照有关要求执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与招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上午8:00至3月26日上午8:00。打印时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准考证上必须打印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照片,自贴照片无效,准考证无需盖章。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报考西医类专业本科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以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和解剖学知识为主。报考中医学专业本科岗位考试内容为《中医基础知识》,以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和中药学知识为主。报考非医学类专业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见岗位表。
(2)笔试时间
笔试的时间为2016年3月26日上午08:30--10:00。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一周后在安阳市卫生信息网上公布。
(四)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考医学类同一岗位的考生不足1:3比例的,同时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安阳市卫生信息网上公布。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2016年安阳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函、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函上需注明学生所在院系、专业、班级、毕业时间及入校时注册学号。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招聘岗位有相关资格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材料。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取消面试资格后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直接进入面试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以上岗位面试成绩等于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考察按照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发的考察通知要求,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安阳市卫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安阳市人民医院:3335805
安阳市肿瘤医院:2232016
安阳市中医院:5117788
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3360503
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2561602
安阳市第五人民医院:3382012
安阳市妇幼保健院:3285213
安阳市眼科医院:3679003
安阳市第七人民医院:3318036
安阳市脉管炎医院:3387669
安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122013
安阳市卫生监督中心:5915013
安阳市结核病防治所:3386912
安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5389607
考务咨询电话:5950702
考务监督电话:2209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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