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新乡一中招教65人、新乡凤泉区招教40公告
更新时间:2019-06-29 关注:327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所需学历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按时到岗工作;
(四)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大类的专业视同为相近专业;
(五)具备从事教育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
(六)除基本条件外,还需要满足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
(七)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前从事一线教学工作);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岗位报名及测试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至 7 月 11日。
2.报名地点:新乡市第一中学东校区。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本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如果出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测试及聘用资格,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3份(见附件2);
3.毕业证书(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个人简历2份;
6.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7.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8.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3年及以上教学经历证明原件1份;
上述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该学科招聘岗位3:1比例的,由新乡市第一中学及新乡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学科的招聘人数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测试
测试工作由新乡市教育局和新乡市第一中学组织实施。测试以教学技能测试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试讲或试讲加专业技能操作(体育、音乐与舞蹈、信息技术学科)的形式进行。
教学技能测试采取分学科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试讲形式的,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试讲加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形式的,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占40%)。
在教学技能测试环节,因弃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关系的,测试分数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若出现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时,对成绩并列人员再进行教育教学理论笔试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并列人员最终名次。
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待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执行,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教学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考察。根据测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录取聘用
1.根据测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新乡市第一中学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新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新乡市教育局、新乡市第一中学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对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一律按初级职称聘任,社会保险金由聘用单位从聘用之日下月起计算缴纳,聘用前的社会保险金,聘用单位不予缴纳。
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此次招聘公告发布及聘用人员公示将同时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和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xxjy.gov.cn)公布,其他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如:资格审查、教学技能测试成绩及体检通知等均在新乡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xxjy.gov.cn)公布,请注意查询。
六、其他
(一)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新乡市第一中学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并按要求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3-5082653 0373-3519005
2019新乡凤泉区招教40人公告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如30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类推);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含2019年8月31日之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 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9年6月28日,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http://www.fengqu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至7月1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00到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凤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凤泉区区府路西口向北200米路东)。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相关证件现场报名,现场采集考生指纹信息。
4.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学历认证报告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19年应届毕业生因不能提供毕业证等相关材料而无法报名的,由毕业院校开具毕业生就业推荐函或提供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出具的带有证书编码的证明。考察阶段前将教师资格证原件交送资格审查部门,否则取消拟聘用资格。
(2)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3)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是否在职信息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从凤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凤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
报名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凤泉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需提前从网上下载填写,用A4纸打印)。报考时承诺在本单位服务期至少3年(含试用期)。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笔试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
农村特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名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须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特困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聘用人数;核减人数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报名者可在报名结束2日内到报名处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5.资格审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在上岗后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对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工作人员填写《凤泉区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人员情况登记表》,按照同一岗位分类造册。
6.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7月18日至19日(上午8:00到11:30,下午15:00至17:30)带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150分钟。
笔试科目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专业基础知识两科, 各科满分均为100分,两科两张试卷。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试者从事岗位应具备的潜能,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职业道德和材料作文。
笔试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安排在凤泉区城区。笔试当天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从凤泉区入伍或入学前户籍在凤泉区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总成绩加10分(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在报名时告知工作人员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现场不告知工作人员的,逾期不再受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50%+综合知识×50%。笔试成绩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公布。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并领取面试通知单,届时需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及报名时所有证件材料原件。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与确认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名单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公示,进入面试的考生要及时持续查看网上发布的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及考生本人未能及时持续关注网上发布信息而错过面试资格确认及面试时间的后果自负。
逾期未参加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主动提出放弃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届时直接电话通知),但从面试通知单发放后出现空缺不再递补。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提出是否核减或降低比例的意见,经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特殊情况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
面试当天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岗位的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采取试讲(讲一节微型课)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五)确定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公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当出现末位并列超计划时,可争取或调剂名额,未能实现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上公布。对体检未到的或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八)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2.2019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被解聘人员,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5.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明确最低服务年限。
四、组织领导和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2019年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招聘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入围名单及其它信息,将及时在凤泉区党政信息网进行公告,请考生密切持续关注,注意查询。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他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096722、0373—3918699;监督电话:0373—3918070。
近年来,发现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搞诈骗活动,望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其他事项
(一)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新乡市凤泉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受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凤泉区党政信息网,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笔试、面试、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公告由凤泉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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